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规字〔2021〕21号,附件1)规定,现就推荐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研究集体(标准见附件1)。
“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同时重大科技成果是在我院工作期间完成的。对于同一重大科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1名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名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研究集体”指由同一重大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最多不得超过20人。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突出贡献者之外的其他成员排名也不分先后。
二、推荐数量
院属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同一候选者(突出贡献者)如连续两年推荐未能获奖,则暂停推荐一年;一般情况下不应多次推荐已获奖人。
三、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按《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同时提供该候选项目的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附件4)。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科研诚信人员,不得作为被推荐对象。
1、通用项目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正式提交推荐材料前,应通过完成人工作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模板见附件5)。被推荐研究集体成员如来自多个工作单位,均需在各自工作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科学准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适合对公众公开,不得含有敏感、涉密信息。在公示的同时,推荐方应将公示网站链接发给发展规划局联系人邮箱。
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的项目,4月20日前,通过新一代ARP 系统“集成服务”模块的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完成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在线填报(平台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6)。发展规划局在线审核通过后,推荐方从平台中导出推荐书与附件材料,与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一起,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签字后,4月30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局联系人。如有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支撑联系人。
2、专用项目材料报送
推荐专用项目的院属单位或专家,按保密要求填报候选个人或集体材料,正式提交推荐材料前,应按保密要求在其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的项目,将推荐书、附件材料、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一起,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签字后,4月30日前报送重大科技任务局联系人。
四、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局联系人:
周长海 010-68597459
传 真:010-68597457
邮 箱:pgc2019@cashq.ac.cn
重大科技任务局联系人:
姚 远:010-68597272
平台技术支撑联系人:
秦 颖:13693348186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