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贯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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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相关单位:
我院启动贯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附件1)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工作以来,已有54家院属单位通过贯标认证,逐步建立了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2024年5月,我院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5年)》(科发函字〔2024〕257号),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为引导和支持更多院属单位开展贯标工作,把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全面提升我院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水平,拟启动全院第四批贯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承担应用类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位应开展贯标工作,专利数量较多或转化应用较多单位建议开展贯标工作,鼓励其他院属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开展贯标工作。
2. 贯标单位要高度重视贯标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贯标工作组,科研、资产、人事、教育、综合管理等各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专员共同推动。
3. 贯标工作要与先导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相结合,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项目的选题立项、组织实施、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
二、工作内容
院属单位按照《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目标,安排具体部门组织实施,保障有效运行;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将知识产权融入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合理保护创新成果,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培养一批熟悉科研、市场、法务和金融知识的专业化管理和运营人才;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有效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三、工作流程
(一)院属单位申报
拟开展贯标工作的院属单位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发展规划局知识产权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文件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确定贯标单位
根据申报单位工作基础,并结合工作实际,发展规划局确定第四批开展贯标的院属单位,并与贯标单位签署任务书,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
(三)启动贯标工作
培训和辅导。发展规划局知识产权管理处负责组织对贯标单位进行培训和辅导。各单位贯标工作组组织做好培训。
体系运行。贯标工作组按照《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实施贯标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和目标,编写体系文件,安排具体部门并配备工作人员组织实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四)第三方认证
贯标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自评达到认证标准后,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原则上第四批贯标单位应于2025年底前全部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四、经费支持
院将对每个贯标单位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再给予10万元后续运行经费支持,专款专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发展规划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隋新 刘鑫
联系方式:010-68597254、010-68597536
邮 箱:suixin@cashq.ac.cn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100864
附件:1.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申报书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