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科技促进发展局建设学习型组织 举办“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日期:2015-04-03

|  来源:知识产权管理处【字号:

  41日下午,科技促进发展局邀请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肖尤丹博士在院机关作了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困局及其治理路径的思考报告。院机关、大连化物所和成都文献中心视频分会场共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肖尤丹博士首先通过盲人摸象的故事比喻了不同媒体、不同学者对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的不同看法;以iPAD为例诠释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有形与无形;以NOKIA为例说明高技术企业在商品失败、市场丧失的同时,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成功彰显企业更强的生命力。 

  针对科技成果的权利与归属问题,他指出国有资产管理的“谁投资、谁拥有产权”以及事业单位的资产、国有资产界定政策,阻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科学研究活动与社会其他固定投资不同,在科研投入产出的过程中应该倡导“谁创造、谁拥有”,以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克服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 

  针对大家关心的“科技成果实施率偏低”的问题,他认为目前统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存在着认识误区和概念混淆,由于缺乏发明报告制度、职务发明认定限制制度、对技术流出的监管制度、对利益冲突的回避机制以及对外部收入的报告机制,致使收益统计与真实收益相去甚远。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问题,通过对比德国、日本、美国职务发明收益分配的典型立法,他提出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一定要区别权利配置与收益分配,才能合理解决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以及完成者与转化者的利益关系。 

  肖尤丹博士详细介绍了美国的拜杜法案及拜杜法案对我国科技政策制定的重要影响和诸多启示。最后,肖尤丹博士指出我们要改变现有观念,重新理解科技成果转化,即应该从市场的视角看待科技活动:建立规则,培育市场,放权让利,监管归位,疏堵并举,才能真正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市场化。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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