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院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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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通知》,附件1)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院内遴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技奖院内遴选的分工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简称“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简称“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后三类简称“三大奖”)。

院内遴选的分工如下:

——发展规划局统筹负责全院国家科技奖遴选,具体负责最高奖和“三大奖”通用项目(含创新团队)

——重大科技任务局具体负责“三大奖”专用项目

——学部工作局具体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

——国际合作局具体负责合作奖,原则上只提名近年院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奖者。

二、候选项目(人选)的要求

院属单位应根据项目(人选)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奖种并准备相关材料。

1. 提名条件:确认候选项目(人选)符合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2),且院属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

2. 提名数量:

——最高奖:侧重近五年内仍在科研一线工作的候选人,每个单位最多提名1

——三大奖:每个单位在三个奖种的每个评审组(含创新团队和科普项目)中,一等奖和二等奖候选项目最多各提名1(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奖励等级)

3. 提名要求:各单位提名前,须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候选项目(人选)进行学术评议,严把质量关。另外,专用领域项目需提供任务下达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奖证明。

4. 材料要求:院属单位确认本单位拟提名最高奖和“三大奖”的候选项目(人选)后,参考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书(院内遴选版)》(见附件3通用领域项目不得涉密,专用领域项目按要求进行定密)。

5. 审核事项:院属各单位确定推荐到院的项目(人选)后,请按照《提名通知》关于加强对候选人审核的要求,同步开展审核工作。

6. 遴选工作:发展规划局按要求组织院内遴选,会同院机关相关部门确定我院提名项目(人选)后,将通知相关单位填写正式提名书。

院将对通用领域三大奖提名等级为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组织现场评议,请同步准备汇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此次院内遴选仅需提供电子版材料,具体包括:

1.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书(院内遴选版)》word

2.   封面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书(院内遴选版)》PDF

3.   必备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自然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发明奖和进步奖)

4.   基本信息表excel版(见附件4,其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5,学科填写参考附件6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1817:00。其中,最高奖和三大奖通用领域项目(含创新团队和科普项目)发送发展规划局联系人邮箱,三大奖专用领域项目通过院隔离网发送重大科技任务局专用技术处,合作奖不需要报送材料。

四、奖励培训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政策的宣贯,拟于近期组织面向全院的奖励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院外提名项目(人选)的备案

院属单位通过院外渠道提名的项目(人选),请将提名材料同步报发展规划局备案。

联系人:

发展规划局:李陛  010-68597457  libi@cashq.ac.cn

重大科技任务局:李奇锋 010-68597283

学部工作局:魏秀  010-59358307

国际合作局:茹志涛  010-68597522

(附件请登录ARP系统下载)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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