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陈伟民同志工作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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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人〔2016〕4号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关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商请中科院上海分院选派干部到福建省挂职的复函》,以及省委组织部对中科院上海分院派员来我厅挂职的函复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伟民同志挂职任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副处长,挂职时间一年。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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