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评估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关于开展院属单位“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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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各分院: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局组织开展院属单位规划中期评估。现就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工作要求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强化院属单位作为规划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评估要突出重点,严格对照院批复的研究所科技创新规划,开展目标任务自评估,重点评估主攻方向的重要科研进展和水平。要严谨认真,对相关任务总结评价要严谨,相关数据和附件要真实,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二)评估方式和范围

1. 评估方式:主要采取院属单位自评估的方式。

2. 评估范围:院正式批复“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105个研究所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名单见附件1)。

(三)评估重点

具体内容包括:

1. 规划实施的总体进度判断。

2. 主攻方向的进展与水平。包括:每个重大科研任务的项目承担情况;主攻方向的重要科研进展及其水平;研判主攻方向是否处于科技制高点。

3. 新兴前沿方向和未来技术的重要科研进展。

4. 人才队伍建设进展与体制机制改革亮点举措。

5. 当前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中期评估工作安排

(一)形成自评估结果并按程序提交

院属单位在全面总结和学术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自评估结果(模板见附件2,相关数据截至2023531日),提交本单位所务会研究审定。

通过院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平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平台”)填写自评估结果,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保密审查证明,于627日前在线提交至所属分院。其中,北京地区院属单位、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自评估结果,直接提交至发展规划局。

科技创新规划涉密的院属单位,通过院隔离网提交自评估结果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结果核查

各分院对照本系统院属单位“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文本,对相关单位的自评估结果进行核查,确保符合要求,于75 日前通过评估工作平台提交至发展规划局。其中,北京地区院属单位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自评估结果由发展规划局负责核查

核查要点如下:

1.主攻方向与前沿方向:重点核查科研项目承担情况,科学概念准确和科学表述严谨,证明材料与科研进展高度相关。

2. 人才队伍建设进展与成效:重点核查人才培养与引进情况,以及与研究所主攻方向的相关性。

3. 体制机制改革与实施保障措施:重点核查涉及改革举措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修订情况。

(三)评估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发展规划局汇总自评估结果,分送院机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对研究所规划整体实施情况开展分析研究。相关意见和分析结果将反馈各分院和院属相关单位。

请院属相关单位和各分院确定1名评估工作负责人,填写院属单位‘十四五’科技创新中期评估工作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于68日前发送联系人邮箱。发展规划局将据此建立评估工作群,及时解答和处理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发展规划局联系人:李陛 010-68597457 libi@cashq.ac.cn

评估工作平台技术支撑:侯云玲 010-68597824

(通知附件请登录ARP系统下载)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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